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沈阳公布大学生被捅案案情 慢作为民警被处理

2019-12-23 07:37:02 作者:李铮、崔师豪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沈阳12月22日电(记者 李铮、崔师豪) 沈阳市公安局22日晚对外发布,9月19日涉嫌用水果刀捅伤同学王某宇的沈阳大学学生马某某、丛某某、王某桥20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两名女学生丛某某、王某桥因情节轻微,于21日被依法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主办民警因一定程度上慢作为被停职检查。

12月18日,沈阳大学学生王某宇在微博发文称,自己被同学用刀捅伤,三个月警方和学校无人理。“大学生被砍”迅速成为网民热议话题。18日17时,原博转赞评均已过万。微博话题 #沈阳市公安局回应在校大学生被伤害# 阅读量也突破了3500万。

沈阳市公安局在22日的警情通报中称,三个月来,公安部门6次与王某宇接触,为其制作了笔录、通报了案情,请他指认了犯罪嫌疑人。案件侦办持续三个月的原因是由于此案属于双方可和解案件,双方一直就赔偿金问题进行协商,但对于受害人提出的90万赔偿金,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另外,由于此案案发现场无其他目击证人,加害方三人多次隐瞒事实真相,导致主要证据矛盾等情况,致使犯罪情节不清、形成疑难案件。

对于接警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摆布不合理,主办民警一定程度上慢作为问题。沈阳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对大东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大东分局党组决定,对洮昌派出所时任所长、副所长予以诫勉;对此案主办民警停职检查,责令其离岗培训一个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