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视回应高以翔去世:深感遗憾,愿意承担责任
2019-11-28 07:10: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11月27日电 11月27日凌晨,艺人高以翔被爆在录制浙江卫视综艺节目《追我吧》时晕倒,经近3小时候的急救后,不幸离开。浙江卫视官方微博27日发布声明称,对此意外造成的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浙江卫视深感遗憾和惋惜,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称,11月27日傍晚,高以翔亲属已赶至字波。节目组正配合高以期家属及经纪团队,按照家属意愿积极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声明指出,事发当时,第一时间即展开救治并紧急将高以翔送往医院,但仍没能挽回他的生命。对此意外造成的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浙江卫视深感遗憾和惋惜,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7日凌晨1时30分许,高以期在录制节目过程中,弃跑时突然减速倒地,现场医护人员即刻进行抢救,并随后送往当地三甲医院进一步救治,最终抢救无效离世。 对此意外事件的发生,浙江卫视表示会深刻反思原因,对节目录制所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更周全地做好节目安全保障工作。浙江卫视始终与高以翔家人及团队在一起,也请体谅并尊重其家人低调处理后事的意愿,感谢关心此事的朋友们。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