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山东滨州学院内一培训机构人去楼空 院方:学费已退还

2019-09-03 10:09:09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9月3日电 针对近日媒体反映的山东滨州学院“校内一家培训机构人去楼空,学生怀疑被骗”问题,滨州学院官方微博9月2日发布情况通报称,截至2日下午5:00,涉事教育培训机构已按与学生协议将所剩学费退还学生。

滨州学院表示,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校内第三方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和摸底工作,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无合法办学资质、无安全保障的培训机构。

滨州学院表示,学校将吸取本次事件的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规范校内各类办学,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诈骗、传销等的安全教育和风险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