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2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从便利申报纳税、优化办税服务、便捷发票使用、完善信用建设、加强咨询辅导等5个方面再推出十条具体举措,进一步为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增便利、减负担。 ——便捷发票使用方面。推出“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推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3条举措,有效减少纳税人处理发票事宜的时间和成本。 ——便利申报纳税方面。推出“推动一般退抵税全程网上办”“提供纳税申报提示提醒服务”两条举措,进一步压缩退抵税时间,提升税法遵从度。 ——优化办税服务方面。推出“大力推动房地产交易事项一窗办理”“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两条举措,持续优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效率。 ——完善信用建设方面。推出“完善信用修复管理机制”举措,税务总局明确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统一修复标准、规范修复流程、畅通修复渠道,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纳税信用,进一步发挥信用管理的正向激励作用,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咨询辅导方面。推出“大力推广智能咨询”“提升税收政策宣传推送精准度”两条举措,提升咨询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其所需的政策辅导。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表示,税务部门今年7月先期推出的第一批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获得了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热烈反响和广泛好评。此次再推出第二批十条新举措,进一步减资料、减时间、减环节、减成本,提升办税效率,下更大决心和气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