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8月20日电(杨雨奇)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依法治理“校闹”,坚决打击这8种“校闹”行为: (1)殴打、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2)侵占、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 (3)在学校贴报喷字、挂横幅、摆花圈、堵大门等; (4)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 (5)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 (6)跟踪、纠缠学校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 (7)携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学校; (8)其他抗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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