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7月11日电 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省份吉林在推出“人才18条”政策后,今年推出配套实施细则。官方表示,此举旨在主动回应人才的各类需求,加快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和待遇,确保该省人才政策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和较强的竞争力。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11日在长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吉林省人才18条政策“1+3”配套实施细则》(下称“1+3”配套实施细则)有关政策。 2018年,吉林省制定实施了有史以来政策创新与突破力度最大的“人才新政”,出台了18条保障政策,新政均衡了省内人才与引进人才的平等待遇,为引进和留住人才创造了平台和环境。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立福直言,客观地看,受国际国内人才竞争的大环境影响和自身条件限制,吉林省人才工作依然面临严峻挑战。“我们希望通过制定出台‘1+3’配套实施细则,主动回应人才的各类需求,加快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和待遇。” 据介绍,“1+3”配套实施细则由1个《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和《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及子女就学实施细则》《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贡献奖励实施细则》3个文件组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张弘介绍,“1+3”配套实施细则中的“1”主要发挥总牵引作用。“就是按照‘先定级、再对标、后兑现’思路,在对人才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科学匹配激励政策,然后采取‘按图索骥’‘对号入座’的方式,指导各部门分类落实兑现,更有利于推动人才政策待遇的精准落实。”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吉林省共评审认定3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4名离岗创业人才和421名博士人才符合享受“人才18条”政策待遇。 据悉,未来吉林省将坚持“稳引并重”的原则,在继续加大引才工作力度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稳定人才集中发力,打好各类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的“组合拳”,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张立福介绍,该省计划采取政府与市场合作的方式,打造融投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池”,为高层次人才团队和人才所在单位创新创业提供充足的、可持续的资金扶持。(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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