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记者施雨岑)记者4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引导行业、企业和学校积极开展学徒培养,落实招生招工一体化等一系列重点任务。 通知明确,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学校学生双重身份,保障学徒的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校企要共同研制高水平的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做好落地实施工作。在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专业率先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 此外,各地要落实双导师团队建设的重点任务。推广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双导师制度,校企分别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和学徒指导岗位,完善双导师选拔、培养、考核、激励等办法,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导师团队。 |
相关阅读:
- [ 06-04]教育部:高校要对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开展责任倒查
- [ 06-04]教育部就2019年第1号留学预警答记者问
- [ 06-04]教育部发布2019年第1号留学预警
- [ 06-04]教育部发布2019年第1号留学预警
- [ 06-04]教育部就2019年第1号留学预警答记者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