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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涉及民营企业的不平等规定一律予以废止

2019-05-30 22:29:18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人民日报客户端徐隽

5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方同华、朱建弟、刘庆峰、李光宇、陈乃科、姜明、梁稳根、熊建明,全国政协委员王均金,和王玉锁、毛熠、左晖、孙尚传、孙陶然、李占通、李宗松、余渐富、张文中、柳传志、洪崎、尉立东、陈东升等民营企业家先后发言。民营企业家们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有力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极大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应当为法院“点赞”。张文中感慨地说,一年前的5月31日,他被最高人民法院宣判无罪,这是他一生永远铭记的日子。他相信,法治阳光会越来越持久地普照中华大地。

民营企业家们表示,他们对法治的最大期望是得到公平对待、平等保护。对于当前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甚至困境,大家直言不讳,对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纷纷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周强一一记录,并予以回应。他感谢大家实事求是、坦诚相待,对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很多真知灼见。他表示,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将认真研究解决,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将着手转化为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切实推动工作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将对司法解释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民营企业的不平等规定一律予以废止。

周强表示,企业家是全社会的宝贵财富,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和信心。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周强强调,要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要加强民商事司法保护,深化对经济新业态的研究,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同时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要继续深入推进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工作,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要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要充分挖掘运用司法大数据资源,为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提供参考。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全国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党组成员鲁勇表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家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全国工商联愿与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各级法院与同级工商联建立沟通协商常态化机制,共同营造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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