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3日电 近日,山东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学生被体罚一事,引发关注。今日凌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新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官方微博回应称,经调查,教师韩某体罚学生王某某一事属实。经法医鉴定,学生王某某伤情构成轻微伤,县公安局依法对韩某实施行政拘留。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新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表示,郯城县委、县政府对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师韩某体罚学生一事高度重视,5月22日下午,成立由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经调查,韩某体罚学生王某某一事属实。经法医鉴定,王某某伤情构成轻微伤,县公安局依法对韩某实施行政拘留;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韩某开除处分。 郯城县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县教育系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相关阅读:
- [ 05-23]济宁市出台惠台措施“70条” 与台湾同胞共享发展机遇
- [ 05-23]漳州市领导到漳浦调研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
- [ 05-23]全国台研会举行2019年学术年会 专家热议两岸融合发展
- [ 05-23]郁慕明来了!共同探索两岸融合发展与和平统一实践
- [ 05-23]大陆学者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建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