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澳门文物局:恋爱巷遭涂鸦建筑非文物 需业权人追责

2019-05-21 09:59:04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5月21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就网友热议的何猷君于恋爱巷涂鸦一事,澳门文化局20日回复《澳门日报》称,这次被涂鸦墙身的建筑物位于世遗缓冲区范围,并非文物建筑,属私人业权,故该涂鸦行为引致的相关责任,需由建筑物业权人决定是否追究。

该局回复指出,局方于2017年11月曾接获有关网络综艺节目《爱的时差》在澳门拍摄的申请,经审核后批准拍摄。

根据申请单位当时提交的资料,恋爱巷为拍摄场景之一,但没有提及拍摄涂鸦的内容安排。虽然被涂鸦的建筑物非文物,但由于该建筑物位于世遗缓冲区内,局方基于维护缓冲区景观的考虑,会主动与业权人沟通,并呼吁市民和旅客不要任意涂鸦。

当局重申重视文物保护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工作,一直透过不同途径包括实地巡查、短片、小册子及网络宣传等,向社会各界推广有关知识,当中内容也涉及文物建筑的涂鸦、招牌安装及工程等。

有关的文物保护宣传会持续进行,下半年将定期在澳门多个公共场所设置文物保护宣传推广站,介绍澳门文物相关资料,并重点针对涂鸦及进行工程等事项,向市民、旅客宣传正确的保护意识。

据此前报道,何猷君与女友奚梦瑶在拍摄综艺节目《爱的时差》时,何猷君在恋爱巷的墙壁上涂鸦示爱,事件被网民发现,称他在文物建筑上写字违法。针对此事,何猷君姓名的账户19日在社交媒体发文道歉。该账户并说,会承担责任及配合调查,同时吸取教训及改正自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