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5月10日电 (记者 乌娅娜)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检察机关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启动签约仪式10日下午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据了解,协议明确交流合作主要采取互派干部交流锻炼、业务培训指导两种形式。在互派干部交流锻炼方面,上海、江苏、浙江检察机关选派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较强检察业务能力的检察官,到内蒙古检察机关交流援助;内蒙古检察机关选派三级高级检察官及以下等级检察官,到以上三省市检察机关交流锻炼。 在业务培训指导方面,根据需求,上海、江苏、浙江检察机关为内蒙古检察机关业务培训提供师资支持,为内蒙古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供咨询和指导,上海、江苏、浙江检察官学院相关培训班次接收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派员参训。 来自上海铁路检察院的检察官邵金明说:“我将尽快融入新的集体,适应新的角色,为内蒙古检察事业出力献策,为推进上海市与内蒙古检察机关交流合作做出积极贡献。”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项至陵表示,非常荣幸成为首批交流援助人员,将在政治上对自己高标准要求,工作上全心投入,作风上严格律己,生活上艰苦奋斗,与内蒙古检察干警共同生活战斗,为两地检察工作的交流、合作、发展贡献自己绵薄之力。 来自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陈雷表示,将化压力为动力,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将以内蒙古检察系统为镜,不断警醒和鞭策自己、完善自己,牢记使命,不忘本色,为检察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表示,通过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内蒙古的干警到发达地区交流锻炼,学习先进理念、经验和方法;发达地区的干警到内蒙古交流援助,发挥优势,汲取养分,锻炼意志,必将实现互学互鉴互长、双赢多赢共赢。(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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