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最高法谈视觉中国事件: 不能仅以水印认定照片权属

2019-04-22 15:55: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4月22日电 针对近期“视觉中国版权”事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22日表示,应当严格审查照片作品的权利归属证据,不能仅以水印当作照片作者的署名来认定权利归属,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

最高法2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近日,视觉中国声称“黑洞照片”版权为其所有,引发各界热议。对此次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看待?

林广海回应称,照片作品维权问题是著作权案件审理中的一个老问题,因一些照片授权环节较多,权属的证明较为复杂。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有这方面相关案例。对于照片作品维权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第一,应当坚持法治原则,该保护的坚决保护,不该保护的坚决不予保护。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但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予以惩罚。应予强调的是,著作权的取得和行使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当遵循著作权法的规定;与著作权有关的市场经营行为和经营模式还涉及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相关市场监督行政管理制度。我们也关注到日前已有相关行政部门对视觉中国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全面作出整改。

第二,应当严格审查照片作品的权利归属证据,并应严格依据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要严格审查照片作品首次公开发表的时间,不得仅以当事人自行标注的可修改的时间证据作为判断发表时间的依据。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所载的(2014)民提字第57号华盖公司诉正林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华盖公司一审时以确认授权书、网站权利声明以及图片上的水印共同主张权利,应认为已经尽到了初步的举证责任,一审法院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其为主张权利的适格主体并无不当。”“二审法院采信了正林公司提交的相反证据,有三个网站公开销售涉案图片并分别印有自己的水印,在此情形下认为华盖公司未能进一步举证,从而不能证明其享有相关权利,二审的认定也是正确的。”“华盖公司在申请再审阶段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的补充证据能够回应正林公司二审中所提交的相反证据,进一步补充了权属的证明,能够证明Getty公司为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华盖公司经授权享有在中国大陆的相关权利,并有权提起本案诉讼。”可见,华盖公司是通过不断举证来证明其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也是依据证据规则进行判断。从个案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这样认定处理是稳妥的,希望各地方法院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时要准确领会案例指引,不能仅以水印当作照片作者的署名来认定权利归属,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

第三,关于照片作品侵权判赔金额问题。应该看到,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低的困扰是人民群众普遍而强烈的呼声,著作权案件审判也不例外。照片作品的判赔金额应当以市场价值为基础,市场价值应当以涉案作品的市场正常许可费用等作为参照来确定。当市场正常许可费用无法确定时,应当以近似市场价值为参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