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 新华社记者17日报道,北京刘先生购买奔驰车7天后,就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了发动机报警的情况。作为专职律师,刘先生苦苦维权近一个月,却被奔驰经销商和厂家互踢皮球,求助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建议起诉”。 报道刊出后,北京百得利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18日主动联系刘先生,表示愿意积极处理刘先生反映的汽车问题,但目前仍没有拿出解决方案。此外,记者联系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暂无对汽车消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的方案。 目前,全国多地奔驰乃至其他汽车品牌的车主纷纷站出来“控诉”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以及经销商的销售套路、不负责售后。然而,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汽车消费领域维权之路如何走,依然不够明朗。 据2016-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汽车产品(含零部件)的投诉从每年1.5万件,上升至每年1.9万件左右,投诉解决率有所下降。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汽车消费维权难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经营者巧立名目,消费者辨识难;二是经营者不提供凭证,消费者取证难;三是产品质量出现纠纷,消费者鉴定难;四是经营者推诿扯皮,消费者协商难;五是维权涉及问题复杂,消费者投诉解决难。 记者采访的消费者中,有超过半数表示,自己遇到了超出表面销售价的额外费用,“消费圈套”防不胜防。正因为这样,本来可以全款购车的刘先生为了销售人员口中的“更多优惠”,选择了按揭买车,活生生多交出了5856元“金融服务费”。至于这笔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刘先生也处于观望状态。 有消费者像刘先生这样敢于维权,但也有不少消费者权衡之后只能无奈放弃。山东的李先生在买车中多交出了4000元的“金融服务费”,买车时也没想到要拿发票。“我买车时就是一个‘小白’,根本没意识到‘金融服务费’是灰色费用,也没注意到没开发票。”后来经不起和经销商的“软磨硬泡”,李先生选择了放弃维权,“我和家人工作都很忙,总想着快点完成交易。对于买车维权来说,我们选择忍让,恰恰纵容了经销商。”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6年至2018年,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共录入受理汽车产品(含零部件)投诉5.5万余件。但根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消费者网发布的《汽车欺诈案例分析报告(2016-2018)》显示,2016年至2018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共向社会公布有关汽车销售欺诈的判决书451份,其中法院判决构成欺诈的案件261件。说明三年间,进入法律流程以及被法院判决构成欺诈的案件,不到百分之一。 而对比上述数据,背后却是一个惊人的市场“灰色”利益空间。 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全年汽车销量为2808.1万辆。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每辆车需要额外支付5000元计算,如果全年汽车销量中有一半出现额外收费现象,那么全年额外收取的费用高达约700亿元,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 有专家指出,汽车经销商还常通过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来逃脱相关惩罚与制裁。在陈音江看来,尽管目前有车主已经与商家达成和解,但此类事情不应该止于和解。“此前消费者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必须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如果商家确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其不仅要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有关部门也不能‘以调代罚’,而是要让企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代价。”(采写记者:赵珮然李梦婷 程思琪 杨文) |
相关阅读:
- [ 04-19]建阳:解读惠企政策 助力企业发展
- [ 04-18]中国(福州)物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启用,华为等52家企业入驻
- [ 04-18]教育部: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至168.5亿元
- [ 04-18]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与举措
- [ 04-18]以消费为动力,推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