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三部门:将在内地工作的港澳台职工纳入劳模评选范围

2019-03-28 08:1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全国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全国总工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等3部门发文,将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职工纳入当地劳模等荣誉称号评选范围。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布《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职工纳入当地劳模等荣誉称号评选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职工参加当地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遵守宪法和基本法;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推进祖国统一做出突出贡献;在内地(大陆)工作一年以上。

《通知》指出,推荐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职工参加当地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要求,参评当地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港澳台职工人选,必须经当地港澳事务主管部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同意。获得当地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港澳台职工,其各项待遇参照当地获评职工标准执行。

《通知》明确,获得当地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港澳台职工,其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指导下,由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工会组织负责。发生需要撤销港澳台职工已获得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情形时,经当事人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工会组织核实情况后,由其原推荐单位会同当地港澳事务主管部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报审批单位审核撤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