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公安部发出清明节交通安全预警

2019-03-27 11:00:02 蔡长春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清明节前后,群众祭扫、旅游等出行活动将明显增多,江南、华南等地降雨天气多发,加之节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城郊、景区墓园周边道路及高速公路流量高企,交通安全风险加大。近日,公安部对比近3年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对今年3月底至清明节期间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向社会公众发出交通安全预警。

据介绍,从近3年清明节及节前两周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看,清明节假期第一天事故较多;农村公路(县乡村道)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占40%;小型客车肇事最多,货车肇事导致死亡事故风险高于全年平均水平;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酒驾醉驾是导致较大事故的四大主要原因。

据研判,今年清明节全国道路交通面临以下五类安全风险:一是陵园墓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二是春季出游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三是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增加、风险增多。四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上升。五是部分地区面临雨雾等恶劣天气不利影响。

公安部提示,清明祭扫、踏青出游,鼓励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并要乘坐正规营运客车或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和旅游包车,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客车。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途径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举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