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校园禁手机就能防网络欺凌?外媒:效果适得其反

2019-03-23 07:24:46  来源:参考消息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参考消息网3月23日报道 西媒称,根据美国全国教育统计中心最近的一项调查,禁止使用手机的学校其校园网络欺凌率高于允许使用手机的学校,而几乎70%禁止使用手机的学校是公立学校。

据西班牙《经济学家报》网站3月17日报道,网络欺凌是一种主要通过电子设备(如手机或计算机)和互联网服务进行的骚扰活动。根据该项调查,美国65.8%的公立学校限制使用手机。

调查显示,不允许学生使用手机的学校每天或每周网络欺凌案发生的比例为16.4%,而在允许使用智能手机的学校,该比例为9.7%。

报道称,这项调查比较2016年和2010年的校园网络欺凌数据,发现学校领导收到的网络欺凌投诉的周比例(从7.9%到12%)和月比例(从9.4到14.9%)都在上升。

虽然37.7%的校长在2010年从未收到过网络欺凌投诉,但2016年这一数字下降到19.1%。

网络安全公司解释说,谷歌文档允许多人对同一份文件进行更新,诸如此类工作工具已经成为青少年用来骚扰或侮辱同学的常用手段之一,因为它们可以快速扩散和删除。

网络安全公司认为,青少年使用谷歌文档等集体创作工具进行校级骚扰是一种双重“欺骗”:一方面,父母认为他们的孩子正在做学校作业,所以他们放松了警惕;另一方面,骚扰者可以单独或集体作案,加入某个或者多个同学的工作文件,笑话或侮辱他人,然后抹去他们行动的所有证据,也可以引诱某人加入某个工作群,然后以各种图文形式对他进行侮辱。

网络安全专家建议查看孩子们学习文档的近期修改状况,以防他们受到网络欺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