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以色列称将扣减部分向巴勒斯坦转交的代征税款

2019-02-18 10:16:45 陈文仙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分享到:

新华社耶路撒冷2月17日电(记者 陈文仙) 以色列总理办公室17日发表声明说,以色列安全内阁当天决定实施“扣减恐怖分子工资的法律”,并将扣减约5亿新谢克尔(约合1.38亿美元)向巴勒斯坦转交的代征税款。

声明说,安全官员向安全内阁提供的数据显示,2018年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向被以色列监禁的“恐怖分子”及其家人和被释放的囚犯支付了约5亿新谢克尔的资金,为此以色列决定从向巴勒斯坦转交的代征税款中扣减相应的金额。

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在声明中要求安全部门就巴民族权力机构是否为“恐怖分子”及其家人和其他相关活动支付额外资金做进一步调查,届时扣减金额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巴勒斯坦方面严厉谴责以色列这一决定。据巴勒斯坦通讯社当天报道,巴勒斯坦解放组织高级官员艾哈迈德·马杰达拉尼发表声明说,此举是“抢劫”行为,以色列试图与美国一起通过金融制裁来摧毁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这一行为违反了国际法和具有国际合法性的决议。

内塔尼亚胡在本月10日举行的内阁例行会议上宣布,以色列将正式开始扣减向巴勒斯坦转交的代征税款。

根据巴以双方1994年签订的《巴黎经济议定书》,以色列负责对运往巴勒斯坦的物品征收关税并对在以色列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定期将税款移交给巴方。这笔每年10多亿美元的款项约占巴勒斯坦政府运营预算的三分之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