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 温馨)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2日表示,在与有关国家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中方从不强加于人、也从未施加任何所谓的“不可接受的条件”,每一个项目都是有关各方平等协商的结果。 在当日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到,据《印度斯坦时报》报道,印度外交部一份研究报告称“一带一路”倡议对各国施加的不可接受的条件正招致严重反弹。对此,华春莹在答问时说,印方报告中所提到的几个项目情况都与事实严重不符。例如,巴基斯坦迪亚米尔-巴沙大坝项目并没有被列入中巴经济走廊项目清单。尼泊尔西塞提水电项目是一个商业项目,有关企业正围绕经济可行性等具体细节进行协商。至于中国港湾公司被孟加拉国政府列入黑名单事,据她所知,也不符合事实。 她表示,目前,已经有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方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一大批合作项目已落地生根并开花结果,为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一带一路”已经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成为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共商、共建、共享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黄金法则。中方在与有关国家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始终坚持平等、开放、透明,按照市场规律和通行国际规则行事。 “个别项目或许遇到暂时的困难或问题,并不能改变‘一带一路’合作对有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因此受到广泛欢迎的客观事实。”华春莹说。 她表示,今年,中国将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方期待通过举办此次论坛,与各方共同总结共建“一带一路”进展,规划未来合作蓝图,以期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地共建“一带一路”。 |
相关阅读:
- [ 02-12]奏响“一带一路”建设的最美和声
- [ 02-12]一带一路,“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全球公共产品”
- [ 02-11]一带一路,“21世纪的一项开创性倡议”(风从东方来——国际人士谈一带一路合作)
- [ 02-10]【新春走基层】“追梦”一带一路建设者春节争分夺秒建世界杯配套酒店
- [ 02-10]“一带一路”上的铁路“网红”:要与时代同步脉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