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外交部:中国企业在日本的正常经营活动不能受到任何歧视性对待

2018-12-11 07:01:02 侯晓晨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赵舒文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侯晓晨)针对日本政府10日出台新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方将对日方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保持密切关注,中国企业在日本的正常经营活动不能受到任何歧视性对待。

陆慷说,中方注意到日本政府今天出台了新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中方此前已通过外交渠道同日方进行了沟通。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日本政府出台相关规定不以排除特定企业和设备为目的。

陆慷说,中国企业在日投资合作的本质是互利双赢。中方一贯鼓励中国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规则,在遵守当地法律基础上在日本开展投资合作。同时,中方也一直要求日方为中国企业在日本经营发展提供公平、透明、非歧视的环境。中方将对日方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保持密切关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