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首尔11月20日电 据此间媒体报道,韩国大法院将于29日对5名韩国“二战”劳工向三菱重工索赔的诉讼作出终审判决。 5名原告以1944年起在广岛市原三菱重工机械制作所等被迫从事强制劳动并遭遇核爆为由,2000年向釜山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在一审、二审中败诉,但2012年大法院认可个人索赔权并发回重审。之后釜山地方法院在2013年作出判决,勒令三菱重工向每人支付8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9万元),三菱重工提起了上诉。 引人注意的是,这将是10月30日以来对同类诉讼的首次判决。10月30日韩国大法院支持李春植等4名二战时期遭日本强征的韩国劳工的索赔权,判决涉事日本企业向每名原告赔偿1亿韩元。 李春植等4名原告声称太平洋战争期间“被强征到日本作劳工”,于2005年提出诉讼,要求新日铁住金予以赔偿,韩国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新日铁住金进行赔偿。对此,新日铁住金提出上诉,认为依据1965年日韩实现邦交正常化之际签署的索赔权与经济合作协定,问题已得到解决。日本政府也以个人索赔权问题已通过1965年《日韩请求权协定》解决为由,强烈反对对新日铁住金的赔偿令。 但韩国大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双方就邦交正常化进行的交涉“并非旨在向日本的非法殖民统治索要赔偿的交涉”。此外,韩大法院还认为“难以认为个人索赔权包含在协定之中”,遂作出了个人索赔权依然存在的判断,驳回了新日铁住金的上诉,责令其向每名原告支付赔偿金。 10月30日的判决结果引发韩日两国高度关注,并引起日方强烈不满。据韩国媒体报道,日本政府称韩方判决结果非常令人遗憾且无法接受,将考虑所有可能的应对选项。韩方则表示,政府尊重大法院的判决,希望与日本发展面向未来的韩日关系。 报道称,由于10月30日作出勒令新日铁住金进行赔偿的终审判决,11月29日大法院很可能作出同样的判决。目前韩国各级法院有10多起强征韩国劳工索赔的类似案件等待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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