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1月14日电(记者 柯高阳) 用先消费后付款的“白条”为他人网购以求套现,自己却成了买单人。重庆市公安部门日前侦办一起“白条”网购套现诈骗案件,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急于套现的心理进行诈骗。公安部门提醒,警惕这类打着“白条”幌子的网购套现骗局。 今年10月底,重庆市民唐先生在QQ群里看见一则广告,对方称可以通过帮忙网购进行“套现”服务。添加微信后,对方向急需用钱的唐先生传授了“秘籍”,声称可以通过购物网站先消费后付款的“白条”支付方式套现。只需先在购物网站上用“白条”购买特定商品,然后送到指定收货地址,货物卖出后即可收到现金。双方谈拢后,对方发来了一个价值4199元的手机购物链接,唐先生用“白条”支付后寄送给对方指定的地点。 过了两天,唐先生得知对方签收手机后,要求对方转账。对方以手机没卖出去等借口推脱,后来干脆不回信息。唐先生发现自己遭遇骗局,向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报警。 民警通过缜密侦查,通过综合研判和布控将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对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另外两起相同手法的诈骗,3起案件涉案金额12000余元。 公安部门提醒,近年来网购诈骗花样频出,为了防范网上购物诈骗,网购时不要点击陌生网站或扫描可疑的二维码,不要随意给陌生人转账;网购尽量走正规渠道,避免私下交易;接到“客服”电话称购物不成功、包裹损坏丢失等情况,要提高警惕,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一旦遭遇诈骗,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公安机关侦查。 |
相关阅读:
- [ 11-14]网购珠宝现“套牌”证书 珠宝被“抛光”整容
- [ 11-14]送检网购珠宝现“套牌”证书 珠宝被“抛光”整容
- [ 11-12]从促销活动到购物狂欢 “双11”见证中国网购变迁
- [ 11-12]经济转型升级 网购“刷”出消费新感觉
- [ 11-06]网购给差评何以成高风险行为? 有消费者遭恐吓威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