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胡璐、董峻)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力度不断加强。目前全国共有农产品质检机构3293家,检测人员3.2万人,实现了农产品检测体系市、县基本覆盖。 24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了上述情况。 报告介绍,近年来我国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017年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8%,2018年上半年达到98.1%。与此同时,标准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3540项,其中国家标准7309项。国家标准中有444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548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基本涵盖了我国常用农兽药品种和主要食用农产品。 但报告也指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依然薄弱、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形势仍很严峻、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还很不规范、监管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治建设亟须加强等。 为此,报告建议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通过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生产基地建设、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尽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还要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投入品监管,切实抓好农产品产销全程依法严格管理,并健全监管执法体制。 报告还建议适时修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在修订中突出质量导向和全程监管,明确部门职责,健全监管制度。加快修改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加快制定和完善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质量追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修订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研究制定肥料、农膜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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