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养老陷阱出新招 法官提示警惕变相高收益承诺

2018-09-23 15:42:41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 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承诺提供“养老服务”并可获得高回报吸引老年人投资的案件。与以往宣传“高回报、低风险”等手段不同,本案出现了“养老服务”这一新手段。

年近7旬的王女士与被告公司签订了《养老服务协议》,约定一年内可选择入住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的养老服务连锁基地,基地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护保健等项目,服务期为20天。王女士只需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及综合年费500元,协议期满后10日内公司全额退还保证金。

同时,双方签订《产品补充协议》约定,如王女士未入住,协议期满后,公司将给予王女士所交纳保证金年化收益率8%的“现金消费补贴”。

然而,协议到期后,公司称因资金问题无法如期兑付本金,并出具还款计划,承诺分期支付本金及现金消费补贴。王女士多次催要未果,并已无法联系到公司,故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所谓的“养老服务”及“现金消费补贴”实质是吸引老年人投资的变相高收益承诺。与之前的高回报率宣传不同,双方签订的养老服务协议,采用了一种变相承诺高息的方式,给予投资者选择权,这样的宣传方式更容易使人放松警惕。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王女士的诉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