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博览 > 正文

中国驻埃及使馆提醒中秋国庆期间赴埃中国游客注意安全

2018-09-14 07:51:3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开罗9月13日电 中国驻埃及大使馆近日发布公告,提醒在中秋和国庆节期间来埃及的中国游客及时了解埃及国情和安全形势,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提高防盗、防抢、防骗意识,确保平安旅游。

公告说,埃及目前仍处于紧急状态中,部分地区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建议暂勿前往除沙姆沙伊赫之外的西奈半岛地区和包括黑白沙漠在内的吉萨省巴哈利亚地区旅游,尽量避免前往人烟稀少、治安较差、通信不畅或非正规旅游景区旅游。

中国游客应选择有资质的国内旅行社参团赴埃旅游,并听从带队导游的安全管理,同时遵守埃及海关关于随身携带物品种类和数量的规定,例如严禁携带无人机,以及对讲机等非必要无线电通讯设备入境;严禁携带超出常规剂量的药品入境;严禁携带海参、海马等物品出境。

公告特别提醒,游客应遵守埃及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礼仪,不在军警禁区、军事设施附近逗留或拍照;主动配合军警检查;女性游客应避免衣着过于暴露,避免单独行动,不与外籍导游或酒店服务人员有过于亲昵行为,如遭遇性骚扰或性侵害,应及时保留证据,尽快通过中方带队导游向埃警方报案。

因卢克索地区乘坐热气球旅游项目曾发生多起事故,使馆建议中国游客尽量避免选择此类高风险旅游项目。

在交通安全方面,公告提醒说,埃及红绿灯较少,车速较快,人车混行情况普遍,因此游客过马路时务必小心,主动避让车辆,不要在马路上奔跑或逗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