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锴凯 通讯员 徐佳 徐囧王怡蔷) 这两天,因为一条不系狗绳的狗,杭州孕妇杨女士和网红争执致先兆早产的事情,在网络上发酵成了新热点。(详见钱江晚报昨日5版) 9月11日凌晨,滨江警方发布最新处理情况:2018年9月7日晚20时许,滨江分局长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长河街道君尚金座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出警赶至现场。经了解,系陈某伊(女,君尚金座住户)、施某华(女,陈某伊母亲)与杨某(女,孕妇)夫妇因遛狗引发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无明显伤势,杨某因情绪激动引发身体不适。当晚,公安机关依法将陈某伊强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施某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强制传唤调查,杨某由120送往医院救治。 昨天下午,杭州公安针对网上的一些热点问题,做了解答。 为什么只拘留了施某华,而未对陈某伊做出处罚?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施某华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已经查清,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陈某伊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也已基本查清,但危害后果还需要医院诊断和法医鉴定,然后才能做出相应处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幅度要考虑全案的情况,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目前,杨某还在医院观察治疗,伤害后果尚不明确,警方将在鉴定伤情程度后依法及时对陈某伊作出处理决定。 杨某明明已经在微博出具了医院的诊断报告,为什么还需要伤情鉴定? 杨某在微博展示的是医院的《围产监护检查申请单》,而非该医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该证据可以作为鉴定的材料,而不能作为认定其伤害程度的依据。 现在,杨某已经提出伤情鉴定申请,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伤情进行鉴定。 案件为什么以行政案件处理,而不是以刑事案件处理?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到的证据材料,该案暂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需要根据伤情鉴定意见判断案件性质。若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且与陈某伊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则涉嫌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否则,依法应对其作出行政处理。 陈某伊为什么只关了一天就被放出来了? 目前公安机关还未对陈某伊做出处罚,派出所传唤其接受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会依法、公平、公正办理此案件,同时杭州公安表示也将持续跟进此事,第一时间公布案件办理进度,接受公众监督。 |
相关阅读:
- [ 09-11]网红殴打孕妇致先兆早产 警方:网红母亲被行拘
- [ 09-11]苏宁之夏再晋网红IP,冲极波boom出智慧零售最强音
- [ 09-10]又是别人家的老师——听“另类”老师讲“网红课”
- [ 09-08]明星网红传授“带货”能力 自媒体电商新运营模式受关注
- [ 09-06]网红是如何制造出来的:“高薪”诱惑,想要“红”先整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