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长租公寓野蛮生长,甲醛超标理应彻查

2018-09-07 10:31:35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针对长租公寓甲醛超标现象,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应该来一次全面抽检,对达不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房源统一下架处理。与此同时,尽快补上房屋租赁领域缺少室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的漏洞

在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甲醛属于一类致癌物,不过直到今天,甲醛超标是否会引发白血病,医学层面一直存在争议。前段时间,某互联网公司员工在入住长租公寓之后白血病病发身故,且其年初的入职体检及检测各项指标正常,但即便证明了该房源甲醛超标,要在甲醛超标和白血病之间建立因果关系依旧相当困难。

不能证实因果关系,不意味着房企方面就完全没有责任。甲醛超标损害健康,这个常识无需多言,所以《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室内甲醛标准为0.1㎎/m3(1小时均值)。在网上,随手一搜,就能发现大量针对入住新装修的长租公寓的投诉,租客大多呈现出过敏性鼻炎和咽喉肿痛的症状,还有租客出现头晕不适、甚至血小板减少的症状。

前段时间,经营长租公寓的房企,刚被指责与房租上涨有关,上一波舆情尚未平息,长租公寓又因装修甲醛超标陷入又一场风波。

作为业界经营长租公寓代表的自如租房,为了平抑此前的外界质疑,8月31日发布《关于自如房源空气质量环保的说明和承诺》,下架全国9座城市全部首次出租房源,同时表态称,6月1日后入住自如首次出租房源的自如客,如对室内空气质量有疑问,可以向自如申请免费空气质量检测。

但这次风波是否能倒逼房企彻底改进,实在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年底被爆出租房存在甲醛严重超标的情况后,自如方面就曾回应称,会在APP上标明是否首次出租,还将不断努力,以高于行业的标准要求自己。但仅仅时隔半年多,房源甲醛超标的案例又接连曝光,这不禁让公众对其改进的诚意打上了一个问号。

在上一轮公众讨论中,长租公寓将产品资产证券化,引发了很大的争议。但实际上即便不做ABS金融模式,现在各地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出租房屋装修污染处理缺乏明确的条文规定,类似长租公寓这种二房东式的盈利模式,很容易埋下甲醛超标的健康隐患。

对长租公寓来说,房屋空置一天,就得赔一天的租金,它必须提高周转率,尽最大可能缩短房屋的空置时间。另一方面,房企作为二房东所赚的差价,很大部分来源于装修,通过装修可以提高房租价格。装修所需要的工期本身不久,但带来的室内空气污染,需要很长的空置时间来通风释放,这与房企提升房屋周转率的盈利模式存在很大矛盾。严格把控甲醛检测标准,就得牺牲不少的利益,反过来说,为了利益最大化,不少长租公寓滋生了罔顾租客健康安全、违法牟利的念头。

周转率会做到多高呢?成都本地媒体日前提到,当地自如一套放租房源,从收房装修到租出去只用了16天,这是房企盈利逻辑最直接的体现。时间是房企利润的关键,不久前,有网友爆料称,某房企CEO在内部讲话中提到,要更高效地从房东手中收房,可以告诉他们“甲醛都给租客吸得干干净净,再给你多好”。虽然该CEO事后在朋友圈回应,否认说过这话,但无可否认的事实是,经营长租公寓的房企在快速规模化的过程中,已显露出野蛮生长的一面,频繁曝光的甲醛超标案例,就是力证。

经过舆论发酵,自如大量首次出租的房源已经停止对外出租,进行空气质量检测。但话说回来,自己雇人检测的模式,公信力仍存在巨大疑问。

对租客来说,哪怕房源明确标注装修后首次出租,且自如提供的甲醛检测结果在正常范围内,但房企是否存在为了提高周转率而造假,这一点,在房企和房客之间依旧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租客的生命健康安全还是很难保证。

针对长租公寓甲醛超标现象,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应该来一次全面抽检,对达不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房源统一下架处理。与此同时,尽快补上房屋租赁领域缺少室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的漏洞。另外,针对房屋租客维权难的困境,也应该建立起一套方便租客的维权机制,更合理地设置举证责任,由博弈能力更强的长租公寓来自证清白,强化房企的责任意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