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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报:要严格保护举报人 打消群众不敢举报顾虑

2018-08-20 07:02:47 兰琳宗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扫黑除恶,用实招打消群众不敢举报的顾虑

近日召开的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提出了当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着力破解的“十个问题”,并点明了破解之道。其中,“有些地方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不敢举报黑恶势力”,被列为“十个问题”之一。如何打消群众“不敢”的顾虑,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主动性,值得深入思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群众的支持可谓功不可没。许多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被打掉,与群众提供线索、积极举报、鼎力支持密不可分。当前,各地各部门出台了不少旨在调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的政策——青海、河南、陕西等多地均公布了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广东等地开发了扫黑除恶举报平台,群众通过手机扫二维码即可随时随地举报,并查询线索处理进度;有的地方和部门在社区、集市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举报。这些举措对于发动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步步引向深入,必须牢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黑恶势力突出的地方,往往是群众安全感最弱、最不满意的地方。群众既是黑恶势力的受害者,也是知情者,掌握着涉黑涉恶的“活情况”。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的成效如何,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只有让群众更加自觉地主动地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更好发挥群众的作用,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才能真正形成扫黑除恶的合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支持扫黑除恶,需要更多实招。比如利用新媒体主动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议题,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及时通报有关案情,公开曝光更多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查办结果,广大群众知情才能更好地监督执纪执法是否公正严明,并能为有关方面提供新的线索,进一步扩大战果;严格落实保护举报人、证人的各项措施,让敢于揭发检举、勇于指认作证的群众没有后顾之忧……总而言之,只有站在群众的立场谋划破解之道,通过一项项想在前面、做到实处的举措,打消群众这样那样的顾虑,才能让那些善于“潜伏”、精于“变色”的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在群众“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中无处遁形。(兰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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