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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天价片酬再见!5000万,不能再多了

2018-08-12 09:51:30 张曦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明星天价片酬有多夸张?

“现在超一线明星和其他主创的片酬差距可以说是达到历史最大。”著名编剧汪海林早前接受小新采访时曾提到,电视剧《铁齿铜牙纪晓岚》第一部的时候,三个主演每集的片酬和编剧一样,“然而现在的情况是一些影视剧的主演会拿到上亿的片酬,是同级别导演或编剧5到10倍的价格”。

也有业内人曾向小新爆料:很多一线演员会相互攀比片酬,签约时提前找人从片方那里打听搭档的酬劳,然后就坐地起价。

另外一位制片人则透露,“好多‘小鲜肉’,拍个火一点的网剧,片酬马上就高出几百万,但他们也就在网剧里赚点快钱,因为网剧、网络大电影有泡沫,根本没有那么多真实粉丝”。

央视新闻频道曾在“演员天价片酬”专题中指出,演员天价片酬为影视制作的其他环节带来巨大的风险和压力,不仅提到《如懿传》的主演共拿走1.5亿片酬,还点名批评《致青春2》、《幻城》等片的天价演员无法拯救本身质量不高的影视剧。

官方多次“亮剑”

事实上,对于明星“天价”片酬等问题,官方曾多次亮剑。

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当下影视行业存在的如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不遵守合约等诸多乱象问题的治理,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同时,严格执行网络视听节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影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

另外,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电影院线、互联网视听网站、民营影视发行放映公司,不得恶性竞争、哄抬价格购买播出影视节目,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政府资金、免税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性、商业性强的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助长过高片酬。

小新注意到,2017年9月,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曾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

其中也提到了,如果超过了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而早在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发布了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要求指导行业协会联合大型影视公司抓紧制订抵制“天价”片酬的行业自律公约。

另外还提到,即将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不得以明星大腕作为论价标准,在电视剧宣传工作中不得对明星进行过度炒作。

11日,这九家联合声明方表示,希望全行业能联合起来,携手维护影视生态秩序,共同构筑规范、有序的制播环境,推动中国影视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对于明星的“天价”片酬和不正之风,你怎么看呢?

作者: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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