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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一群众接到纪委监委5万元现金奖励

2018-08-07 10:16:55 罗艾桦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5万块!”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群众张华(化名)在佛山市纪委监委领到一个厚厚的信封,拆开一看,他一时间颇感错愕。

“这是对您大力支持反腐败事业的最顶格奖励,您就放心拿着!”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笑着解释,此前,张华的一封实名举报信,帮助国家挽回了数百万元经济损失。

一位普通群众,获得纪检监察机关的奖励,这是佛山市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腐败、强力推动正风反腐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写照。

纪委 群众

查办一个贪腐“芝麻官”

张华受奖,还要从他向佛山市某区纪委寄送的那封实名举报信说起。信中,他举报该区S村村干部唐军(化名)收受贿赂侵害村民利益。

这封信寄出几天后,就出现在某区纪委信访室主任严万越(化名)的案头。“实名举报必须优先办理,必须限时办结且回复举报人办理结果。”收到信件后,严万越在心里给自己敲着边鼓,核对完举报人信息,他就按程序把举报信移交到联系S村的某区纪检监察室审查核实。

经过办案人员深入细致的调查,唐军的违纪违法事实渐渐浮出水面。调查显示,唐军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在该村的楼盘工程开发、销售过程中收受多名承包人贿赂数百万元,为他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还将其个人消费的数十万费用在村集体账户上报销等行为。

查明唐军的贪腐事实后,佛山市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决定开除唐军党籍,将唐军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追缴唐军违纪违法所得数百万元。

“调查期间,张华主动配合调查人员,多次向调查组提供有价值的证据和线索,对案件突破起到重要作用。”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013年,广东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根据举报人员对举报材料的真实度、配合度以及案情查处结果等标准,分5万元、1万元、5000元、1000元四个等级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这次张华受奖,也是《办法》实施以来佛山市发出的第一笔“顶格奖励”。

据了解,“唐军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佛山市某区纪委查办的最大一宗农村基层腐败案。“实名举报的线索可信度强,在严密保护实名举报群众的同时,我们与群众密切合作,推动案件快查快办快结。”参与办案的纪检工作人员秦风说。

制度 规范

推动“农村三资”监管二次深化

“唐军案”集中暴露了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自身管理的漏洞以及外部监管的缺失。村委会作为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一方面“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问题突出,另一方面一些村干部对集体经济事务大多掌握了较大自由裁量权,一旦权力不受约束,就容易滋生腐败。以案中某区为例,该区近10年来,有超过20%的村集体发生过基层腐败。

从“唐军案”出发,佛山市快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以案治本”,推动农村基层治理二次深化,首要的就是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监管。

早在2011年,佛山市就推出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和农村财务监管平台,但由于部分村集体资产权属不清,一些村以此为由消极落实平台监管制度,导致不少集体资产“游离”在监管外。以“唐军案”为契机,佛山市二次启动“农村三资”监管上平台工作,进一步理顺相关管理机制,为落实平台监管“农村三资”创造便利条件,全面严格落实辖区内村(居)所有集体资产必须上平台交易,资金收支上平台监管,平台运行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为了推动群众对村务、财务监督常态化,佛山市一些区还试点推行农村微制度建设,包括村民议事制度、村务公开、村党委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同时全面铺开廉洁村居建设,发现苗头性问题立刻对当事人进行廉情提醒。

村集体日常财务报销量大,如何分辨哪些是正常报销,哪些是像唐军那样的私账公销?针对这个问题,佛山一些区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具体措施将精神落实到农村基层,特别是对村内公务接待、村民活动等过去有较大自由裁量权的经费管理,进行了规范说明。

激励 严惩

为群众投身基层反腐注入新动力

惩治农村基层腐败,直接关系群众根本利益,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腐败,是农村基层正风反腐工作的一把利器。“唐军案”在触动佛山“三资监管”二次深化的同时,也更加坚定了佛山市纪委监委发动群众推动正风反腐触角向基层延伸的决心。

为此,佛山市纪委监委在不断畅通各级纪委监委与群众联系渠道的同时,强化正向引导,推动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常态化。初步统计,包括这次张华受奖在内,佛山市纪委监委已经为6名实名举报有功群众发放了“反腐红包”。

佛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为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佛山市首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实名举报必须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定期开展实名举报督办工作;与此同时,严格执行保密机制,对举报信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保密信息系统专机管理,系统查询全程留痕,保证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安全,对泄露保密人信息的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歧视、刁难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行为采取相应措施,旗帜鲜明地为实名举报人“撑腰站台”。

多措并举使佛山市群众对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的信心更足,举报的积极性更高了。今年上半年,佛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群众信访举报1903件,其中实名举报526件,举报农村基层违纪违法行为的,占今年上半年实名举报量的半数以上。

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梅河清认为,打蛇打七寸,牵牛牵鼻子,保持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严惩基层腐败行为,是坚定群众举报身边腐败信心的根本,为此,佛山市近日已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旨在不断推动实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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