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

2018-08-01 15:35:08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日前,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两个《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着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旗帜引领、把握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务实管用,坚持统筹协调、科学筹划设计,坚持继承创新、体现军队特色,切实在加强军队党内监督、党的问责工作上立规明矩,立起刚性措施。两个《规定》的印发施行,对进一步规范军队各级党委、纪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军队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军队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着眼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措施的有机统一,以监督责任为主轴,区别不同主体,明确监督职责,规范具体制度,建立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军队党内监督体系。《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围绕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完善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强化问责落实,规范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