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8月1日电 今天是八一建军节,今天开始,2018年全国征兵工作将正式拉开,军队文职人员将统一配发制式服装,部分退役军人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也将提高。此外,包括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参军家庭将全部悬挂光荣牌等等,这个建军节,诸多有关军队军人的好消息值得关注。 征兵 ——2018年全国征兵工作今起开始 应征入伍,参军报国。今天开始,2018年全国征兵工作正式开始,本次征兵工作将至9月30日结束。 根据7月27日举行的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今年征兵将进一步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加大海军、空军和东部地区部队在西部地区的接兵数量。同时,将在部分省军区和军兵种部队开展精准征兵试点。 根据部署,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此外,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上述会议还指出,要下大力气纠治基层征兵“微腐败”,继续实行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把军地所有征接兵工作人员纳入监管体系。要从法治、政治、教育、管理和兵员征集等方面综合施策,对拒服兵役适龄青年依法依规进行联合惩戒。 着装 ——军队文职人员今起将穿统一制服 经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将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文职人员统一配发制式服装,8月1日起启用穿着。 根据去年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的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根据《解放军报》的报道,这次配发的文职人员服装包括礼服、常服、作训服、标志服饰等共4个系列,将根据新的文职人员编制岗位补充配备工作进程陆续配发。 近日,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训练管理部也印发《关于配发文职人员服装的通知》,就配发品种、配发范围、供应标准、保障办法、配发及启用时间等作出明确。 值得一提的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以来,全军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已在7月启动,本次招考文职人员的岗位数量超过7000个,计划招录的总人数超过9000人,本月26日将举行笔试。 补助 ——伤残人员、“三属”、“三红”补助标准提高10% 今年建军节前夕,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 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退伍 ——今年要完成8万多名军转干部岗位安排 在建军节前夕,除了提高补助,一大波有关退伍军人的好消息还在近期集中释放。 7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进展和相关政策举措等情况。 发布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介绍,今年要确保完成8万多名军转干部,近4万名退役士兵岗位的安排工作,还有2千多名复员干部、7千多名军休干部,以及一部分伤病残人员,都要接收安置好。 孙绍骋还介绍,目前正在研究,退役军人在享受公民普惠待遇后再给予一些特殊优待,解决部分退役军人尤其是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的养老、医疗等后顾之忧。 此外,这次发布会还透露,目前,《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正在着手起草。 光荣牌 ——参军家庭将全部悬挂光荣牌 7月31日,官方发布消息称,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2019年5月1日前完成为既有全部对象悬挂光荣牌的任务。 实施办法将光荣牌悬挂范围扩大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规范了光荣牌的样式、悬挂方式和管理机制,完善了惩戒措施和建档立卡制度。 在上述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钱锋介绍,原来主要是为义务兵家庭和烈属悬挂光荣牌,大部分的省市也是这么做的,下一步,当过兵、参过军的家庭都是悬挂的对象,扩大到了全部。 根据实施办法,光荣牌称号将统一为“光荣之家”,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上述实施办法还指出,各地区应结合悬挂光荣牌工作和本地实际,视情开展送年画春联、走访慰问和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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