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记者 史俊斌) 2018年第一批西安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日前正式开始,西安市科技局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首次给予30万元的资助。 2018年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应满足以下条件:申报市级众创空间时其实际投入运营时间不少于12个月;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其中,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80%,且场地使用权限在3年以上;应设立有在西安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运营机构,具备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入孵对象应是近三年成立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和创客,其中入孵的中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通过自建、引进或整合资源等方法,为入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团队、创客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与高校院所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服务;与不少于3家创业投资基金形成战略合作,且每支资金规模不少于5000万元,每年须通过收购初创成果、天使投资和股权投资等方式,为不少于3家入孵企业、项目实现融资不少于500万元;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服务等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相关服务,建有综合服务平台,能够常态化组织创业培训、项目路演等活动;具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制定可行的发展规划及运营方案,发展方向明确。 西安市科技局局长李西宁向科技日报记者透露,从今年起,西安市对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首次给予30万元的资助;对3年内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的再给予10万元资助;对3年内成为科技部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再给予20万元资助。对符合西安市产业发展方向、与产业链结合紧密、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3年内通过科技部备案被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的孵化器,一次性补足100万元资助。特殊情况,按“一事一议”方式,经评审通过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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