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微信工作群“变形走样”是“四风”问题新变种

2018-07-18 07:03:1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微信工作群与传统办公方式相比,有无纸化、便捷、互动等优势,这让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选择微信办公,但微信群的广泛使用,也带来了诸多问题,比如每个条线、每项工作都要建群,曾有媒体报道,中部某县一名大学生村官就“被加”了120多个微信工作群,疲于应付。而一些官员过于依赖微信工作群,如本应去现场检查的,领导只要求下属拍几张照片发在群里,就算检查了。还有的微信工作群变成了下级对上级的“拍马群”;有的微信工作群,则滋生各种腐败问题,如时常有媒体曝光官员在微信工作群索取红包等行为。

其实,微信工作群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并非微信工作群的“天生缺陷”所致,说到底还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的延伸,是“四风”老问题的新变种,微信工作群只是这些老问题的新载体。

微信工作群要有明确定位,单位要对微信工作群规范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让微信工作群只能发与工作相关的内容,不给“四风”老问题嫁接到微信工作群上并肆意滋长的机会。更应该从“源头治理”,从体制机制上入手,堵住滋生“四风”问题的制度漏洞。当“四风”问题不再,微信工作群才能回归纯粹的工作用途。这对基层干部也是一种“解救”,避免他们被微信工作群等“绑架”,解开一切可能束缚他们大展拳脚的绳索,营造基层干部想干事、敢干事、能成事的良好环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