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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一条买淘宝客户信息搞诈骗,这些人害人终害己

2018-07-11 06:54:53 李章洪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诚信建设万里行】2元一条买淘宝客户信息搞诈骗,这些人害人终害己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7月11日电 (李章洪)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数起诈骗案件裁判文书显示,近年电信诈骗套路不断翻新,冒充电商平台客户、冒充消防人员……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是精心设计的套路。诈骗分子看似天衣无缝的骗局被识破后,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冒充电商平台客服,一天内疯狂诈骗30余人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案件的刑事裁定书显示,福建无业男子赖某,自2017年3月中旬开始接触淘宝购物返款电信诈骗。赖某供述称,其镇上很多人都做这种“淘宝购物退款”诈骗,这种诈骗手法在当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每个步骤都有明确的分工。

首先,由团伙成员在聊天工具QQ上以2块钱一条的价格购买淘宝客户的信息。每条信息都包含有客户姓名、手机号码、客户购买的商品信息和购买时间。

此后,再由人冒充客服和这些信息里的淘宝客户进行联系,以商品有问题需要退款为由,诱导受害者在蚂蚁借呗等借贷工具里借钱,再把钱打入伪造的商户平台以流入诈骗团伙支付宝账户。诈骗得逞后,团伙成员再通过分转多张银行卡和购买电话卡的方式,将诈骗资金洗白。

赖某等人对单个受害者的诈骗金额跨度巨大。据云南一名被害人介绍,其接到自称是淘宝客服人员的电话,对方以其在淘宝上购买物品质量有问题,诱导其向赖某所使用的北京俊师商贸有限公司的支付宝转款22.23万元。而另一名河南的被害人,被同样的手法诈骗800元。

裁定书显示,在2017年4月5日一天之内,赖某一伙人疯狂诈骗35人,累计骗取钱款高达7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赖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退出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依法追缴赖某违法所得。

诈骗不收手,刚刚出狱又“进宫”

近年来,冒充各类政府工作人员身份进行诈骗的手段层面不穷。河南的一个诈骗团伙,还将主意打到了消防人员身上。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2017年7月,居住在河南的范某、苏某、袁某等三人,通过从网上查找宾馆、酒店的联系电话,再冒充消防部队人员向宾馆、酒店拨打电话,谎称消防部队需要购买灯具,并在定点厂家购买,再冒充厂家接电话实施诈骗。

据受害者介绍,其在工地干活时,接到一个自称是高新区消防队助理的电话。该“助理”称需要买探照灯,让受害者与一名马姓老板联系。在诱导下,受害者向范某等人事先准备的诈骗账户汇去了3.2万元。

被骗后,受害者甚至因担心妻子知道后受不了,没有选择报警。直到警方打来电话询问,受害者才向警方告知被骗的事实。据警方介绍,范某、苏某、袁某等三人被抓获时,仍聚集在一起打电话实施诈骗。

法院审理后,范某、苏某、袁某等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五年六个月不等,除被追缴3.2万元赃款外,合计被处罚金2.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范某、苏某、袁某等三人中,两人有诈骗前科。其中,袁某曾于2009年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7年再度因诈骗被抓获时,袁某尚处于假释考验期。

帮助他人套现电信诈骗资金,三男子获刑

记者梳理发现,将电信诈骗得来的赃款进行取现、洗白,是诈骗团伙实施犯罪行为的重要一环。日前,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宣判了一起帮助他人套现电信诈骗资金的案件。

裁定书显示,2017年8月,福建无业男子李某得知有一笔电信诈骗资金需要套现,于是以每月一万块的价格雇佣钟某作为司机,并联系邱某提供POS机。

李某伙同钟某、邱某等人,通过pos机刷卡、银行卡取现的方式,共套取电信诈骗赃款15万元人民币。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中,李某等人处于电信诈骗案件的下游,未直接参与上游诈骗。其套现的赃款,在层层抽取提成之后,将落到诈骗者手中。

诈骗违法的事情不能做,沾染犯罪所得赃款,也要受到制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邱某、钟某等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相互配合予以转移,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三人在共同犯罪中,相互配合,不分主次,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最终,鉴于认罪态度较好,李某、邱某、钟某等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被处以1万至2.5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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