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8日电 (王庆凯)高考招生季,中国民办高校虚假招生广告再现。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通报,北京民族大学、北京经贸研修学院因存在虚假招生宣传等问题,被责令停止招生。 任职于西安某民办高校招生办的张磊(化名)向中新社记者透露,民办高校办学质量参差不齐,质量高、声誉好的学校招生相对规范,而部分知名度低的高校虚假宣传现象严重。 近年,民办高校虚假招生广告呈愈加泛滥趋势。张磊认为,生源减少让高校间竞争更激烈,导致虚假招生宣传进一步陷入恶性循环状态。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民办高校在招生宣传中存在擅自变换办学性质或办学层次,欺骗考生报考。张磊举例称,一些高校将其自设的非学历专业、自考专业模糊称为“国家统招”专业,并承诺毕业发放国家承认的统招生学历证书。“学生读了几年,最后却拿不到统招学生的学历证书,这种虚假宣传后果非常严重。” 被停止招生的北京经贸研修学院就是典型案例。该校属于民办非学历的高等教育机构,但该校招生人员却向考生承诺,可以拿到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其招生广告更是删掉了“非学历”的字样。北京市曾明确要求高校招生宣传内容不得回避、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区别。 此外,部分具有全日制甚至可以授予国家承认统招学历办学资质的民办高校,近些年也因为生源不足,开始涉足自学考试的招生。面向落榜考生,他们故意模糊“自考”的培养方式,混淆颁发学历证书的“自考”和“统招”性质。 “‘自考’就是自学考试,即使不去学校,在家也可以通过自学获得自考学历证书。民办院校只是提供了一个集中学习的地方。”张磊表示,这种虚假招生宣传欺骗了很多对招生体系不了解的学生和家长,尤其农村籍学生居多。 记者调查发现,还有部分民办高校打着与公办高校“合作”的旗号招生。 “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张磊表示,近年由于民办高校虚假宣传愈演愈烈,导致“民办高校”声誉下降,招生数锐减。为此,一些知名度低的民办高校便打着与公办院校“合作办学”的幌子招生,甚至通过高租金租借公办院校办学场地,让“合作办学”显得更“名正言顺”,而因高额租金受益的公办院校对此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马学雷表示,拿到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只有三个途径:参加国家高考后,统一招生录取;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取;参加成人教育、远程教育。一些违法民办教育机构所宣传的“合作办学”完全是子虚乌有,学生家长要注意甄别。 此外,承诺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也成为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宣传的虚假“卖点”之一。张磊表示,多数学生入学前会格外关注就业率,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就此找到了新的宣传噱头。一些民办机构推出所谓的“入学签订就业协议”“100%安排就业”等虚假宣传广告,但学生毕业后这一承诺会以各种理由无法兑现;还有一些机构与企业私下签订协议,学生入职不到3个月就以见习不合格为由辞退。 张磊坦言,民办高校招生广告虽不一定都存在虚假宣传,“但普遍会存在夸大宣传的现象”。除了上述招生宣传严重违规行为,还会在就业前景、师资配置上存在虚假夸大宣传。比如,他所在的高校声称某知名专家是该校某专业的教授,但实际上这位专家只是来该校做过一次讲座;声称其新闻专业与某国家级媒体有合作,实际上该专业从未与这一媒体有过接触。 “诸如此类的虚假夸大宣传比比皆是。”张磊表示,一般民众对于民办高校招生详细规则几乎无知,对于虚假宣传也难以辨别。他提醒考生,选择民办高校时一定要查清是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是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还是自设专业颁发证书,不能只听招生学校一家之言,“要选择知名度高、声誉好的正规民办高校”。 |
相关阅读:
- [ 07-07]部分高考志愿填报App有没有用? 部分考生认为不可靠
- [ 07-06]高考志愿填报App,靠谱有多少?
- [ 07-05]建阳一中今年高考创佳绩
- [ 07-04]盘点6月谣言:蹭高考热点"改头换面" 借世界杯"移花接木"
- [ 07-04]高考招生诈骗典型案件分析 这些话术需要警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