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今日介绍,2018年5月上旬起,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成督查组对广东等8省(直辖市)20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了第一批督查。现场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尚未向国家上报的黑臭水体,包括广州、深圳等地共242个。 第一批督查发现,截至2017年12月底,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8省(直辖市)20市上报共有黑臭水体525个,均已列入国家清单,地方上报已完成整治 458个。经督查组现场检查判定,其中34个为未消除黑臭,占7.4%。9个城市存在上报已完成整治但仍未消除黑臭的水体,分别为:南宁11个,十堰9 个,东莞5个,深圳3个,武汉2个,广州、芜湖,岳阳和随州各1个。 现场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尚未向国家上报的黑臭水体,包括:广州102个、深圳80个、无锡18个、扬州14个、东莞12个、上海11个、芜湖2个,南京、武汉、随州各1个,共242个。 现场督查发现,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控源截污不到位。督查期间发现存在控源截污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共分5大类,190个,涉及92个水体。主要体现在存在非法排污口、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截流的污水未经处理异地排放、雨污合流等方面。 二是底泥污染未得到有效解决。督查期间发现14个城市41个黑臭水体重污染底泥未得到有效清除,69个黑臭水体清理出的底泥随意堆放。 三是沿河倾倒垃圾问题突出。现场督查发现36个黑臭水体河面存在大面积漂浮物,64个黑臭水体河岸存在大量随意堆放的垃圾。 刘友宾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印发督办函,将专项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移交地方,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 刘友宾介绍,5月下旬起,对北京等11省(直辖市)26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了第二批督查。目前,正在对辽宁等11省(区)24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第三批督查。有关情况将及时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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