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最高法: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人身和住所安全保障

2018-05-29 22:48:30 罗沙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记者 罗沙)记者2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将就人民陪审员人身和住所安全保障出台相关细则,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人身和住所安全的保护。

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5月29日联合召开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视频会议,会议提出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安全和住所安全保护,对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会议同时提出,要强化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保障责任。如果发现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九条,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后,及时向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上级部门提出纠正意见。

据介绍,目前司法部会同最高法、公安部正在研究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办法出台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研究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按照人民法院的需求,分期分批、保质保量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此外,最高法、司法部将会同财政部尽快研究制定参审补助的具体办法。最高法提出,各级法院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保障举措落实落地,保护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