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教育部: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2018-05-25 10:57: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5月25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预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切实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综合施策,进一步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要会同公安、水利、住建、安监、气象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建立防溺水工作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防溺水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分片包干督查机制,建立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函告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失职渎职问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