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5日电 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问题是海内外关注的社会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近日在一场座谈会中与中国有关党政部门深入交流,“预防和保护优先以及社会共治原则”等建议得到即席回应。 2017年1月,原国务院法制办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各界关注和争论。在今年3月底至4月初一次专题调研基础上,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在本月11日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制定”进行对话。15日,《人民政协报》摘登了此次座谈会有关发言内容,呈现互动情况。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沈德咏指出,中国未成年人网络活动呈现为人数多规模大、低龄化趋势明显、网络负面效应开始出现等三特点,调研组认为有必要加快制定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他就立法原则提出“要坚持预防和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社会共治”等建议,以及条例内容应明确未成年人不宜接触的信息内容和范围、鼓励企业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发年龄识别系统软件等具体建言。 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在现场回应时表示,立法审查和修改工作思路上将把握“充分保障未成年人上网权利,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学习网络知识、提高网络素养、正确使用网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及“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学校、家庭、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个主体的责任,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共治格局”等要点。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学系主任吴明表示,网络成瘾矫治亟需规范。他说,从医学角度看网瘾矫治,对矫治机构人员资质、采用的矫治方法等存在监管空白等问题,须加强监管。 对此,中央网信办副主任杨小伟表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矫治问题,有的家长认为确有必要予以矫治,另外一些家长却对设立网瘾矫治机构表示担忧;鉴于目前尚缺少明确的医学标准予以分类认定,目前作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方式干预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活动”的规定,为执法部门提供进一步开展相关管理工作的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校长李有毅提出的建议包括,教育部门应把教育引导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构中小学一体化网络媒介素养体系;学校方面应把未成年人网络媒介素养纳入到学校的日常工作、年度工作和发展规划中。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之文回应时表示,将组织专家深入研究,推动构建中小学一体化网络素养培养体系,也将推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预警和报告的制度化、常态化。 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具有“双向协商”的功能。对于全国政协委员的发言,党政部门负责人对委员意见建议有赞同、有解释、有沟通。袁曙宏表示,将一条一条梳理委员建议,认真研究。(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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