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晒单有礼”频现 部分电商卖家用礼品“买”好评

2018-05-11 10:17:27 杨学义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不少人网购时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对产品不满意,给了差评,商家立刻以返现、送礼品等条件诱惑消费者,要求删除差评。《工人日报》记者发现,为了让商品评论区尽可能显示更多好评,不少商家都开始用“晒单返现”“晒单有礼”等方式吸引消费者给出好评。

5月9日,记者浏览京东商城看到,一款台电牌平板电脑的商品介绍中,有明确的“晒单送礼”说明,商家承诺在活动期间内给出20字以上的评价,并晒出3张以上的商品图片,便能得到平板电脑支架、高清贴膜、数据线等配件。

记者联系到台电京东客服,客服人员表示需要给出“中肯的评价”才能得到礼品。记者进一步询问是否需要给好评才能得到赠品,客服人员则回答“要根据使用情况填写,后期会有专员审核处理”,并且坦言是否给赠品,要看审核专员的处理结果,并不能保证消费者一定能够得到赠品。

而在一款容声冰箱的商品页面上,显示有晒单返现10元的说明:晒出3张商品图,以及10字以上的评价便能得到10元返现。记者联系到容声京东客服,该客服人员明确表示:“满星好评,然后晒图就可以了。”该客服人员还表示,如果不写好评,就不会享受返现。

记者调查发现,商家用“晒单返现”“晒单有礼”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好评,是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处在有利位置。客户评价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进而影响商品的成交率,而成交率会进一步影响商品和店铺在电商网站上的搜索排名。

实际上,早在2016年年底提交初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中,便明确规定了从事电子商务活动时,不得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其中就包括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晒单返现”,还是“晒单有礼”,都在不同程度上左右了消费者对商品做出真实客观的评价。这不仅可能导致一些消费者“贪小便宜、吃大亏”,还会误导其他消费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