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博览 > 正文

少女遭强奸后被行凶者放火烧死家中 印逮捕14人

2018-05-07 08:00:5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印度恰尔肯德邦一名16岁少女惨遭强奸,后被行凶者放火烧死家中。警方5日逮捕14名涉案男子,主要嫌疑人在逃。

事发恰尔肯德邦东部杰德拉村。地方行政长官吉腾德拉·辛格说,少女3日参加婚礼时被人绑走,惨遭强奸。

少女被歹徒放回家后,告知家人不幸遭遇。家人次日到村务委员会讨要说法。村务委员会处罚两名受控男子做100个仰卧起坐并支付5万卢比罚款(约合4759元人民币)。

然而,按警方说法,这一惩罚激怒两名男子。当地警察局长阿肖克·拉姆告诉法新社记者,他们“痛打(少女)父母并跑到她家,在同伙协助下放火焚烧少女”。少女身亡。

警方5日逮捕14名涉案男子,但主要嫌疑人在逃。

恰尔肯德邦首席部长达斯谴责这一“恶行”,要求严惩罪犯。

印度近年来接连发生强奸案。2012年12月,一名23岁医学院女大学生在新德里一辆公交车上遭6名男子轮奸,伤重不治。事件促使印度社会打破长期沉默,以大规模示威呼吁政府出台严苛法律。

美联社报道,印度已经通过一系列法案,加重强奸案犯刑罚。为回应近期强奸、谋杀幼女和虐童案,印度政府上月批准,对强奸12岁以下儿童的罪犯处以死刑。(陈丹)【新华社微特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