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商务部:中美双方未就美301调查进行任何双边谈判

2018-04-19 13:33: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视频:商务部回应中美贸易摩擦 来源:央视网

中新网4月19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今日指出,目前,中美双方尚未就美国“301条款”调查和美国对中国征税产品建议清单问题进行任何双边谈判。

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近期商务领域重点工作情况,并现场回答媒体提问。

有记者提问,有媒体报道,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美国表示愿意与中方就“232”措施和“301”调查项下的征税建议,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请问这一消息是否属实?另外,有分析认为这是美方态度的一种缓和,请问该如何理解?另外,中美双方是否会就此进入谈判阶段?

高峰回应,我们已经注意到有关报道,有些解读不符合事实。美方依据其国内法,先后对中国产品发起“232”条款调查并采取征税的措施,发起“301条款”调查并公布对中国征税产品的建议清单,严重背离了世贸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中方分别于4月4日和4月5日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将美方301征税建议措施和232征税措施诉诸世贸组织。磋商是争端解决诉讼中的必经程序,按照争端解决程序的规定,美方应当在收到中方磋商要求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

高峰称,4月13日,美国常驻世贸组织大使致函我常驻世贸组织大使,表示愿就中方上述诉美案件进行磋商,美方此举只是满足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中方诉求的程序性要求。中方将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推进对美方的诉讼。

高峰强调,美方依据其“301条款”,公布对中国征税产品建议清单的措施,完全抛弃了多边规则,是典型的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行径。目前,双方尚未就美国“301条款”调查和美国对中国征税产品建议清单问题进行任何双边谈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