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助力经济发展,但存在部分地方借此变相举债融资等问题 防风险,PPP不能泛化滥用(聚焦高质量发展) 不合规项目清理时限已至,统计结果正在汇总 本报记者 李丽辉 曲哲涵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一头连着财政资金,一头连着社会资本,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防止PPP泛化滥用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 2017年11月,财政部启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集中清理工作,要求到2018年3月31日对不合规项目清理完毕。截至目前,清理工作开展如何?在推进PPP示范项目方面,还有哪些新进展?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清理不合规项目 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 2017年11月,财政部启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集中清理工作,明确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项目不得入库。同时,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将操作不规范、条件不具备、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促进项目规范运作。 按照要求,集中清理的完成时限是2018年3月31日。逾期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地区,由财政部PPP中心指导并督促其于30日内完成整改。很多人关心,最后期限已到,这项工作开展得怎么样了? “各地已全面启动项目库清理工作,部分地区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财政部密切跟踪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库清理工作。目前,项目清理的统计结果还在汇总过程中,将于清理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以规范项目库管理为抓手,及时纠正当前PPP泛化滥用现象,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2017年以来,针对当前部分地方借PPP变相举债融资的问题,财政部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规范。这些举措包括:明确PPP规范运作的底线,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划清政府购买服务与PPP的边界;统一新项目入库标准,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进一步提高第四批示范入选标准,树立规范运作的标杆等。 “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PPP回归本源,实现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位负责人介绍,将加快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体系,强化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防止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盲目上项目;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落实按效付费机制,开展项目资本金“回头看”,推动项目规范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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