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博览 > 正文

朴槿惠审判将电视直播 韩媒:本人或缺席宣判

2018-04-04 09:01:47  来源:参考消息网  责任编辑:陈曦 陈曦   我来说两句

韩媒称,首尔一家法院3日称,将允许对计划在本周晚些时候进行的对前总统朴槿惠的审判进行电视直播。

据韩联社4月3日报道,首尔中区法院说,这一决定是由负责朴槿惠腐败案审判的三位法官作出的。

报道称,自大法院去年修改规定,允许对有必要以及公众感兴趣的案件审理进行直播以来,这是首个进行直播的决定。

报道称,朴槿惠去年因闺蜜干政丑闻被迫下台并遭逮捕,她将于6日下午2时10分接受量刑审判。

报道称,她面临18项腐败指控,其中包括受贿、滥用权力和泄露国家机密。检方要求判处她30年监禁。

据报道,朴槿惠很可能缺席宣判。去年10月16日朴槿惠宣布抵制审理,抗议法院延长羁押期限。分析认为,虽然朴槿惠不同意直播,但法院考虑到此案涉及前总统,引起全民极大关注,因此决定电视直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