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银保合并”背后:中国金融业走向分业监管

2018-03-26 15:28:25 贺斌 王全宝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我来说两句

金融监管改革还需法制保障

在周晓强看来,从“一行三会”到“一委一行两会”,目前只是完成了物理上的机构合并,未来,随着综合经营越来越普遍,银行和保险两种业态的相互渗透还会更加深入,相互依存度也会更高,两种业态的监管者和从业人员都需要从理念上进行内在整合。因此,还需要加强学习培训,尽快适应新的变化和新的履职要求。

据郭新明介绍,此次国家层面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地方派出机构也会进行相应调整,地方金融监管将形成“一行二局一办(局)”的新格局,即人民银行、证监局、银保监局、地方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

“新的地方金融监管框架,将推动地方金融改革不断深化,提高地方金融监管合力和效率,更好地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郭新民说。

新的监管模式,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对于金融创新是否会有影响?对此,四川天府银行行长黄毅表示,“改革之后,我觉得会更有利于金融创新,因为过去受困于尺度、标准、政策的不一致,增加了创新的难度。”在他看来,政策和标准统一之后,只需遵照标准,在技术、商业模式、产品等方面,针对客户需求进行变化,相对而言,会容易得多。

但在郭新明看来,根据此次机构改革精神,分离金融发展和监管职能,将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人民银行,在实践中还需要银保监会与央行紧密配合、执行到位,否则将影响改革成效。为此,需要科学制定金融监管问责的实施细则,通过问责机制保障相关改革工作机制的落实。

“金融监管的法制化是金融市场保持效率和活力的基础,在“一委一行两会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新监管格局下,金融监管机构职能和权限较之前有所变动,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法律体系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郭新明建议,根据新格局中各监管机构职能划分,尽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相关配套制度、问责机制,为金融监管新格局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具体说来,央行应从准入管理、市场监督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风险隔离机制,切断金融风险交叉传染路径。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框架下,有效统筹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同时,厘清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组织架构,明确监管协调的重点内容,健全相关工作保障机制,并通过立法明确界定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