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北京:4月1日起实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月1日发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与旧版目录相比,新增医保药品476种,药品品种达2986种,适用于北京市全体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以及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新版药品目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纳入了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内收载的药品和国家组织谈判的36种药品。与上一版医保药品目录相比,新版目录共增加476种新药(不含剂型),医保药品品种由现在的2510种增加到2986种,其中西药1567种、中药1419种。新增的药品包括抗肿瘤新特药、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品以及儿童用药等。 本次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超过5亿元。 上海: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4月起施行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月17日发布消息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贷款政策明确,外省市缴存职工在上海市购买自住住房将被纳入贷款范围;提取政策支持上海市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且允许职工委托提供宿舍住房的所在单位或者专业租赁企业集中递交申请。 三个办法对近年来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和管理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完善。例如,明确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全月应发工资;职工退工当月工作时间未足月但单位发放工资的,则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河北:将实施两项污染控制地方标准 河北省两项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个标准是国内首个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制订的地方标准,首个针对医疗废物焚烧控制制订的地方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了有组织排放源控制项目为臭气浓度,限值为1000,与国标限值2000相比,收严了50%;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控制项目氨,限值为0.2毫克/立方米,而国家最严的一级标准为1.0。《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2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400毫克/立方米,国家标准分别为65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500毫克/立方米。另外,对重金属类、二噁英类的控制标准都进行了大幅收严。同时明确提出,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山东:4月起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 为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从今年起,山东省开始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从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其中东平湖禁渔期为4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 据了解,此次禁渔范围包括山东省管辖范围内的黄河干流、东平湖和黄河支流金堤河、大汶河的干流河段。在上述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类型作业。因科研调查或驯养繁殖等活动需要采捕黄河天然渔业资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禁渔期内,山东渔业主管部门将严厉查处迷魂阵、深水张网、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违规捕鱼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南京:划定长江岸线保护区域 严格控制开发行为 《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日前正式公布并将自2018年4月10日起施行,办法将南京长江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根据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严格实行分区保护。 其中,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岸线、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岸线、长江大胜关长吻鮠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岸线和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等沿江重要湿地内的岸线等。 办法明确,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建设生产设施,以及从事未经批准的其他活动;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围垦、建设排污口以及其他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方向不一致的项目;在沿江重要湿地内建设破坏生态功能的项目,以及实施破坏湿地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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