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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节目新规 关于“鬼畜视频”的权威说法来了

2018-03-26 07:30:45 郑广理 来源:新华社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三是一如既往支持鼓励走正道的创新创意。这个《通知》的实质是紧跟行业发展态势,一方面及时规范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市场乱象,另一方面是一如既往鼓励和支持合法合规的网络视听节目业态创新,一如既往鼓励支持激励人们健康向上的网络视听创作。

仔细来看,《通知》并非如网上某些文章所言——“禁止改编视听节目”,而是有明确清晰的界定,即“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也就是说,剪拼改编视听节目中,导向有偏差、版权有问题、内容有“三俗”的网络视听节目也是必须予以清理的。

总的来说,总局这份《通知》是遏制盗版、遏制侵权、遏制“三俗”、遏制有害的,并为广大网民呼吸到更加清朗的网络空气开道。

《通知》得到了绝大多数行业人士的欢迎,大家认为这个通知至少在三个方面响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

首先,少年儿童需要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广大网民需要清朗的网络空间。对“劣币”要坚决说不,不能让网络成为违法有害内容滋生的土壤。

其次,网络视听产业的发展需要完善的版权市场、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保护版权权利,震慑打击侵权者,是对知识产权及智力劳动的尊重,为产业做大做强提振信心。

第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共同维护尊崇捍卫反映我们革命、建设、改革历史的严肃文艺经典。这是管理者、网络视听制播机构和所有参与者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提供影响公众的产品,就必须承担公共责任,不能只见利不见义。影响越大,责任越大。网络视听新媒体平台有义务为网民提供更加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网络“精神食粮”。

归结看来,《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消费者是利好,对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是利好,对规范版权秩序是利好,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利好。

请准确理解《通知》吧,千万不要被误导哦!(郑广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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