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市民来到公墓祭拜亲友。中新社发 苏丹摄 中新社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 王祖敏)中国民政部等1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规范中国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禁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经营性公墓价格明显偏高的,必要时依法进行干预和管理。 指导意见在“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条款中明确了对重点事项的监管措施。 要求殡葬服务机构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保证中低价位殡葬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严禁诱导、捆绑、强制消费。 加强对遗体处置和相关证件出具审核的监管,避免接收来源不明遗体、轻率或错误火化遗体,严厉查处虚开、倒卖火化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持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管理,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改扩建等行为予以纠正,禁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禁止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对经营性公墓价格,要加强经营者定价行为的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必要时依法进行干预和管理。 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管理,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查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制定完善无人认领遗体管理办法。查处借宗教名义违规建设、经营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指导意见指出,加强部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惩戒,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对殡葬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以民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机构考核评价机制,把社会评价与检查考核相结合,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表彰奖励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在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大力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快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引导民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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