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6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90人,出席19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3月16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信春鹰说,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到3月14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325件。其中,有关立法方面的322件,有关监督方面的1件,有关决定事项方面的2件。代表团提出的12件,代表联名提出的313件。 信春鹰说,今年代表提出的议案,绝大多数为法律案。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为深化国家机构改革提供法律支持。二是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四是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大会秘书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建议,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