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雷锋精神的严肃性 非法社会组织“中国雷锋基金会”被取缔 中新社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王祖敏)在3月5日“学雷锋日”前夕,中国民政部门依法取缔了非法社会组织“中国雷锋基金会”,用实际行动维护雷锋精神的严肃性。 中国民政部1日发布公告称:2018年1月底,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接到民众举报,反映一家名为“中国雷锋基金会”的组织在山东省潍坊市从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经查,该组织确未在民政部门登记。 山东省民政厅、潍坊市民政局迅速组织开展执法工作。经调查,“中国雷锋基金会”无固定办公地点,1月29日在山东省潍坊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方在会上宣读了“中国雷锋基金会”章程征求意见稿,收取了一些人员的赞助费用;组织方还刻制了“中国雷锋基金会”印章,通过非法网站、报刊宣传会议情况。在充分掌握证据的情况下,潍坊市民政局依法取缔了该非法社会组织,向有关人员下达了《取缔决定书》,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告。 近期,中国民政部门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积极创新执法手段,分三批公布了250多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鼓励社会公众提供证据线索。目前,社会力量参与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效果已初步显现。中国民政部公告称,随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民政部门的查处取缔工作会进一步大力开展,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压倒性态势。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人民日报》等媒体刊登。此后,中国广泛开展学习雷锋的活动。在又一个“学雷锋日”来临之际,中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醒公众,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的同时,也要提高警惕、辨别真伪,避免上当受骗。(完) |
相关阅读:
- [ 02-27]让社会公益事业更透明
- [ 02-26]新起点,书写新时代的新答卷——从2018年全国两会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 [ 02-25]“南海Ⅰ号”完整展示宋代社会
- [ 02-25]“新年俗”为年味添新料 折射中国社会变迁
- [ 02-26]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02-27]新起点,书写新时代的新答卷——从2018年全国两会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